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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频道】早期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标准,将于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规定,新能源汽车起步或低速警告,新出厂车辆需要配合车辆配备一件反射背心,所有车辆不得随意悬挂与车辆企业品牌不相符的工厂标志。
纯电动汽车的启动应该发出声音警告
新标准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排成一列,在行驶安全、行驶性能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 其中,新国标12.13.2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小于20km/h的情况下,可向车外人士发出适当的提示音。 新国标12.13也规定,车辆发生漏电时,应通过明显的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提示。 另外,车辆必须具备能够切断动力回路的功能,以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
悬挂整车的标识必须与企业品牌一致
新国标4.1.1中,确定了汽车在车身前部外面的易看部位至少应明确区分一个可永久保持的、符合车辆企业品牌的商标或厂标,和旧标准汽车在车身前部外面的易看部位至少应明确区分一个可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新标准为车辆企业 旧标准并未确定车标适合车辆企业品牌,但此次新标准更加规范地强调了车标与企业品牌的适应性。
强制标准配备反射式背心
汽车(不包括没有驾驶室的三轮汽车)必须配备一件反射背心。 值得观察的是,该规定仅适用于从去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制造商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左侧背心,无需车主或驾驶员自行购买。 年1月1日前出厂,但是没有登记牌照的汽车和正在使用的汽车,没有要求配备反射背心和年审检查。 (文:郭家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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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机动车新标准将实施 新车出厂配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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