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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频道】近日,广州市工信委、财政局发布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的意思是对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给予补贴。
标准如下。
直流充电站、交流一体化充电站、无线充电设施、550元/千瓦; 交流电站150元/千瓦; 换电设施为2000元/千瓦。 专用、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为0.1元/千瓦的,每笔补贴上限不超过每年2000小时。
补助金要求:
对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补贴,除要满足国家最新通用性标准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 充电设施应当设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并保证至少5年的正常连续采用。 建设前在所在区工业和新闻化主管部门登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正常运营的充电设施总功率在2000千瓦以上。
专用、公共充电设施分年度运营的电力补贴要求可以在管理平台上实时共享充电数据、测量充电设施的电力、查询位置、监督管理充电状态。 公司充电数据的采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要求,需要充电和运营数据的采集和保存,同时数据的保存期限在5年以上。 (文:秦子钧()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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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2018年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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