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频道】11月13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要求部分公司增加配置轿车增长指标,要求符合条件的公司增加配置1个混合动力轿车增长指标,共计不超过12395个混合动力轿车增长指标。

符合条件的公司有两类,一类是今年1月1日至11月12日获得混合动力汽车增长指标、纯电动汽车增长指标的公司。 二是截至11月12日24时已提交混合动力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汽车增量指标申请,但申请考核结果尚未公布,经考核符合指标配置条件的公司。

追加配置的增量指标只能用于轿车登记(新购买车辆的牌照),不能进行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 此外,注册的轿车必须被列入国家工业和新闻化部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为纯电续航里程80公里以上(不含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

新增配置的混合动力汽车增量指标直接配置给关联公司,公司无需提交申请。 指标采用比较有效期至年3月31日。

另外,新增配置的混合动力轿车增加指标不占用公司原有指标额。 例如,如果公司在年3月31日前未采用新增配置的混合动力轿车增加指标,则该新增配置的轿车指标将自动失效,没有其他影响。 (文)曾惠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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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向公司追加混动小汽车指标 共1239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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